“不好意思,法官,让你们从那么远跑过来,我家老母亲八十多了身体不好,腿脚也不方便。麻烦你们了,感谢感谢!”原告凌某某的大女儿站在家门口这样说道。这是三山经开区鸭鹏村一起分家析产案件中出现的一幅感人画面。
原告凌某某系一名年过八旬的老人,本该安享晚年的年纪如今却一纸诉状将小儿子程某某一家四口诉至法院,并要求小儿子程某某支付自己的房屋拆迁款222471.2元。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收到卷宗后仔细查阅案件了解情况,并电话联系到被告程某某及其妻子田某,两人均表示不清楚老母亲为何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表明老母亲已经和自己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很和谐。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系家庭内部纠纷,为真正做到解决矛盾,决定在开庭前约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因原告年纪较大听力不佳且腿脚不方便,承办法官将被告田某约至原告凌某某大女儿家中进行沟通,了解到老人身体状况不佳,而小儿子却怠慢治疗,遂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两名子女因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争论不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回来后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血肉亲情、法理道义等角度入手,苦口婆心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程某某知悉自己的错误,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程某某给付老母亲十万元以作赡养,一家人重拾昔日和谐温馨,这起特殊的分家析产案件也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者:综合审判庭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