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根据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我院线下诉讼服务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8日起,暂停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的线下立案、线下调解、线下开庭、现场咨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
二、静态管理期间案件相关事项,当事人可选择申请延期或转为线上办理,具体方式如下:
1、在线立案:
当事人可选择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安徽)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也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通过跨域立案系统转至我院立案。
2、互联网庭审:
原定在近期开庭的案件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等待承办法官通知,当事人通过“出庭”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庭审。
3、执行案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移动执行APP留言功能提供财产线索,我院继续通过网络进行财产查控等工作。
4、涉诉信访:
当事人申诉信访的,通过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网址:http://ssxfpt.court.gov.cn)进行,或邮寄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5、咨询服务:
当事人如需咨询其他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三、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