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强制手段显威力 查封车辆促还款

发布日期:2022-07-14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法官,你好,我是张某某,我车子是不是被你们查封了,如果我把钱还了,是不是马上就能解封?”近日,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车辆,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被执行人张某承诺可以给开理发店的申请人汪某某介绍美容师,但需要支付22000元介绍费,汪某某将22000元介绍费转给张某后,张某没有依约安排美容师,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汪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22000元费用。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确定张某于2022年4月5日前返还汪某某中介费22000元。但到期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汪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仍无动于衷。执行干警通过财产调查,对张某某名下的凯迪拉克牌车辆进行了查封。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在执行干警告知其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后,张某某当天下午就将案款转至法院账户。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查封车辆进行了解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执行局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