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全省首例“单轨制”刑事案件在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发布日期:2022-07-15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7月15日上午9时,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为安徽省首例采取“单轨制”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该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裁判均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本案所有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网上流转,纸质卷宗不再随案移送,改变了以往“案件数据线上传,纸质卷宗线下交”的“双轨制”模式,真正实现了“线上接收卷宗,网上阅卷办案”的“单轨制”办案流程。待案件生效后,该院会通过“206”系统将刑罚执行材料线上移送司法行政机关。

该院一直思考如何在传统的刑事办案模式上“赋能破冰”,提升刑事办案现代化水平。下一步,该院将不断推动 “单轨制”办案进程,在实践中不断总结该项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智能化、一体化水平,最终形成可向全省推广的“三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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