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高效化解矛盾 保障雇员权益

发布日期:2022-08-1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8月10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姚娟法官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本案中李某受雇于潘某,在潘某从A公司分包给潘某的工程中从事水电和消防设施安装劳务工作,2021年10月3日,李某在安装电线时,被同一工地上B公司的雇员邢某碰到梯子,从高空摔下,后经诊断为“右绕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李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潘某及A公司提起诉讼。

经承办法官调查了解,本案中既存在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也存在第三人侵权责任纠纷,为了查明案情,高效解决矛盾,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利益,承办法官追加了侵权人邢某及其雇主B公司为被告,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及第三人侵权责任。

承办法官通过多方努力,耐心地向各方当事人分别阐明相关法理,理清各方责任,多次沟通后,案件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潘某、A公司及B公司同意向李某承担相应责任,各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常常伴随着第三人侵权,此类案件不仅矛盾较大,责任认定及法律适用也存在争议,如不妥善解决,常常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承办法官在本案中的处理方式,即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处理,有利于查清案情,各担己责,又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保障雇员利益。

 

综合审判庭 王鹏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