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作风建设年

返乡过年车被扣 灵活执行保民生

发布日期:2023-01-20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你收到没?”执行法官问被执行人谷某。

“我父亲告诉过我,但一直在外面打工,没时间回来。”被执行人谷某回答道。

“那你为什么一直不履行?总是在外面躲着也不是办法啊……”执行法官一方面与被执行人沟通案件该如何履行,一方面安排其他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谷某车辆控制。

原来,2021年8月,申请人王某在被执行人谷某经营的砂场拆卸输送带时被输送带上掉落下来的一根管子砸到身上,后王某被工友送至医院就医,医生诊断原告的伤情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右外踝撕脱性骨折,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王某多次索赔无果后将谷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谷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谷某无视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院遂对其名下车辆车籍予以查封,并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

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执行法官接到谷某回家过年的线索,立即驱车前往其家中,在与谷某沟通的同时安排法警将其停在屋后的车辆扣押至法院。谷某感叹执行局工作精准的同时明确表示积极筹款,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次日,就约申请人王某共同来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双方就该案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12月开展“东风行动”集中执行以来,三山经开区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全面调动执行力量,对一批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让被执行人“年关”难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