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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招损,谦受益——年轻干警谈学“谦”感悟

发布日期:2023-03-3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3月30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举办了一期“以谦抑之姿,解群众之忧”为主题的“德润法心”道德讲堂活动,有两名年轻干警走上讲台,分享自己的学“谦”感悟,下面一起来看看她们的心得体会吧!



 

不见高山,不显平地

不见大海,不知溪流

吴丹丹

 

宋代有一位名士,自认学识渊博,无人能胜过他。他听说诗人杨万里的学问比他还大,非常不服气,便写信给杨万里说要和他比试。杨万里看完信谦和地表示欢迎,并回道:"听说你家乡的配盐幽菽非常有名,请您来时顺便捎点。"这位名士看完信愣住了,他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最后两手空空地来见杨万里。二人见面后,他不好意思地问:"您信中提到的配盐幽菽是什么?"杨万里听后默默拿起一本《韵略》翻开,只见书上写着:"豉,配盐幽菽也。"这位名士看了才恍然大悟,原来杨万里让他带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豆豉,他羞愧地无地自容。不见高山,不显平地;不见大海,不知溪流。高山不语,也削减不了它的巍峨;流水不争,也隐匿不了它的幽深。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我时常思考如何让当事人认可法院的工作,信服法院的审判,我认为法院工作者需要在思维上谦抑,态度上谦虚,举止上谦和。思维上谦抑,首先体现在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对待案件各方主体,既不倾向于任何一方,也不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不将自己主观好恶、道德标准带到审判活动中。与当事人沟通时言行审慎,不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同时对弱势一方当事人考虑到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避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态度上谦虚,要求我们克服傲慢自满,向身边同事学习,向群众学习,保持谦虚、谨慎,做到厚积薄发,行稳致远。要学会克服自我膨胀思想和自满情绪,始终保持不骄不躁的审慎心态,时刻将自己定位在为人民服务的基点之上,积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心贴心、面对面。举止上谦和,会给人以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具有化解矛盾的力量。我们应以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和仁慈之心来充分尊重、理解、体谅当事人,做到语言温和、举止得体,以法说事、以理服人,宽以待人、严以用法,谦和为民。

 

满招损,谦受益

蒋能慧

 

有一句谚语这样说道:法官是以人的身份从事神的要求,这既是对法官职业的褒奖,也是对法官职业提出的严格要求。当今社会复杂多变,案件形形色色,每一个疑难杂症都考量着法官的司法能力,与我而言今日之法官,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更是社会工作者,不仅仅承担着以理服人的职责,更要担负着以德化人的重任,是故法官应为厚德之人,需常怀敬畏之心,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让司法裁判这一柄双刃剑,能够惩恶扬善实现正义,而不是剑走偏锋伤及无辜。

《尚书·大禹谟》记载:“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从小长辈也教导我们“骄傲使人退步,谦虚使人进步”。谦虚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每个人应该拥有的品质,但更是司法工作者的必备修养,因为司法身负止纠纷、化纷争之神圣职责,司法工作者只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之态度,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一个个需求,具体到案件中,法官不能只从法条出发,机械办案,需要运用自己的感觉、认知、经验等作出合乎情理法理的公正裁夺,这也是对法官综合能力考量的要求。

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司法工作者应心怀谦卑好学之思想,以“空杯心态”虚心学习,主动向书本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紧密结合群众需求、时代呼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增强为民服务宗旨理念,与时俱进提高司法裁判能力。作为法官助理,我会紧跟法官步伐,向他们学习,秉承以谦为基,内敬于心,外敬于人。内敬于心,我将保持对法律敬畏,虚心求教,上下求索;对事实敬畏,耐心细致、谨慎思考;对当事人敬畏,心平气和,不偏不倚。外敬于人,我会摒弃私念,抛弃好恶,尽可能用当事人理解的语言诠释法律,用当事人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走出象牙塔真正俯下身,怀悲悯之心体恤当事人之难之苦,努力在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