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创建融入法院工作中,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2022年以来,先后荣获“安徽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芜湖市第十五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根据《关于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第二十届市级文明单位、第八届市级文明街道、第十一届市级文明社区、 第十届市级文明村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芜文明办〔2023〕14号)文件要求,我院经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自评自测,认为符合申报条件、标准,拟申报“第十六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文字或口头电话的形式向我院反映情况。
电 话: 0553--3918165
公示期:2023年8月28日至9月3日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