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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刘玲玲:传承枫桥经验 坚守为民初心

发布日期:2023-10-20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刘玲玲,女,汉族,1982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响水涧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她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用行动谱写了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决心。

近年来,她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芜湖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八次、办案能手一次、调解能手一次,并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天平奖”“第十二届芜湖市优秀青年”“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牢记使命守初心,恪尽职守勇担当

刘玲玲深知法官肩负着定分止争、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重任,始终怀揣对审判事业的敬畏之情,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过硬。投身民商事审判工作十余年间,她办理了两千余件民商事案件,始终坚持“法官是党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的办案理念,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办案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地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妥善化解每一起纷繁复杂的纠纷。



传承枫桥经验,守护一方百姓

为了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刘玲玲坚持和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地方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和建立“巡回审判”“周末法庭”的工作模式,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以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桥梁和窗口作用。她经常利用中午或周末时间,到当事人家中送达、调解,推心置腹地与当事人谈心,释法明理化解当事人积怨,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矛盾等涉民生类纠纷,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因敬业而专业,因专业而乐业。多年来,刘玲玲始终心怀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忱,努力把法官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把公平正义体现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她在基层走过的每一段路,都是一段爱心之旅,是一份真挚的感情。今后她也将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勤奋、务实、清廉、为民,为百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