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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对三起涉网络恶势力案件集中宣判

发布日期:2023-12-06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231130日,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三起涉网络恶势力犯罪组织案一审集中公开宣判,分别为被告人陈某等4人、被告人冀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及冀某某同案犯陈某某敲诈勒索、诈骗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三起案件,系被告人陈某等恶势力组织和被告人冀某某、陈某某等恶势力组织分别利用非法获取的贷款客户资料从事非法催收活动。各自形成的犯罪组织分工明确、地点集中,具有统一的催收流程、话术等,或冒充网贷平台工作人员骗取钱款,或对催收对象采用拨打骚扰电话、“爆通讯录”或短信轰炸、发送PS色情视频或图片等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造成被害人因此产生恐惧、恐慌心理,被迫支付金钱。

三起案件均系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采用精神摧残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在短期内获取大量财物,受害群众众多,严重扰乱互联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三起案件的集中宣判,体现了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网络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接下来,三山经开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助力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刑事综合团队 李娟钱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