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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芜湖市三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3年12月28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姚燕、谢小六、赵胜、赵巧珍、周庭庭、许婷婷、赵可超、汪燕、章俊、赵可强、胡远航、谷贤美、张礼娟、刘芸、胡家松、秦家志、程丽、艾学进、徐梅青、李春喜、王群、程艳、梅丹丹、杨慧、程生海、崔世军、王海亮、桂宗双、徐明明、鲁良瑞、代昌玉、王玮、周志虎、查海够、李明明、周源源、梅红霞、潘经标、余佳伟、查登保、张磊、王水凤、彭丰、鲁骏、俞水发、陈恩友、汪萍、许杰、李俊、吴伟、马能付、陈敏、王习傥、曹静

特此公告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