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执法司法创优年】一次化解两纠纷 执行干警主动作为促多赢

发布日期:2024-04-03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法警队联合强制执行了一起返还设备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2021年,严某与某水泥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展制砂项目,后双方未能实际履行协议,无法再继续合作,严某为合作项目所采购的制砂机、洗砂机相关设备被某水泥公司实际控制,严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诸法院,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调解后,某水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1月,严某向三山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返还相关设备。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调查,了解到本案不能取回设备原因有被执行人不予配合、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存在纠纷等多个方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三山经开区法院派出执行干警2人、法警2人前往被执行人厂房进行现场勘验,掌握基本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现场有群众前来阻扰,经了解,系申请执行人欠付案外人米钱560元、材料款6000余元等,考虑到所涉金额较小,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执行干警、法警当即开展调解工作,申请执行人当场支付案外人欠款共计6600元,现场调解工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在执行干警、法警的反复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亦积极配合返还设备,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三山经开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被执行人,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积极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妥善化解了一案一纠纷,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主动作为实现多赢。

 

作者:范海鹏、王鹏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