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执法司法创优年】用心用情化解建工合同纠纷 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发布日期:2024-04-07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下,原本争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双赢。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秦某、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宁波某某有限公司、芜湖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方在立案后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交了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这是一起疑难复杂案件,一旦启动鉴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势必延长,不仅原告的权益不能尽早维护,被告企业的经营也会陷入困境,双方的诉讼成本也会大大增加。基于此,承办法官果断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围绕鉴定问题发表各自意见。庭前会议期间,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账,对意见不和的部分进行协商,双方对施工范围、工程价款、承担责任主体进行了激烈争论,耗时一整个上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各方不仅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方也解除了对四被告的保全措施,同时也撤回了鉴定申请。一桩本耗时费力的复杂案件,迎刃而解,看着当事人脸上的微笑,承办法官也如释重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直是民事领域中的“疑难杂症”,该类型案件专业性强,常常会因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问题进入鉴定程序,导致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也避免了诉讼成本高、鉴定耗时过长等诉累,同时尽早解除企业被冻结的账户,也有助于企业正常经营该案最终达成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从起诉、提起鉴定到庭前会议、调解成功,在三山经开区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下一步,院将以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中,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民事综合团队 鲍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