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执法司法创优年】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行不通!

发布日期:2024-06-20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该案起初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全部执行到位。

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向邵某借款11万余元,到期后却无力偿还,邵某起诉至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陈某仍不能按约履行,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封了陈某名下一套房产,为后期执行打下了基础。

陈某私下找邵某协商自行出卖该处房屋,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其债务,于是邵某向法院申请解除该处房产的查封执行干警向其提醒了解除查封的法律风险,但邵某仍坚持解除。房产解除查封后,陈某将该处房屋出卖所得价款50余万元汇入其名下新开户的银行账户内,随即分多次多笔转移至他人账户,并未用来偿还邵某的债务,随后“人间蒸发”,邵某再也联系不上陈某了。该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执行干警认为,陈某主观上具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故意,在执行过程中私自出卖房产转移了房款,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犯罪,执行干警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将犯罪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陈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陈某家属随后联系了法院,向邵某表达了歉意,代为履行了全部债务,取得了邵某的谅解,该案最终得以执结完毕。

案件终本不终止。三山经开区法院通过开展“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推动“终本出清”,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积极应用拒执犯罪来打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司法权威和法律效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 许丽、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