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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祖孙四代因拆迁款对簿公堂,法官调解重拾亲情

发布日期:2024-08-01作者:管理员来源: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响水涧人民法庭从维持亲情、化解心结的角度出发,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拆迁款分割引发涉及赡养、借贷等复杂的家事纠纷,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从实质上化解了矛盾。

老佘及秦某夫妻俩现已年逾九旬,婚后生育包括小强在内的几个子女。小强与小凤成婚后生育明明,晗晗则是明明女儿(以上人名均为化名)。2018年,以上祖孙四代6人所居住房屋被拆迁征收,获得拆迁款130余万元。为分得拆迁款,明明与其父母、女儿共同将爷爷奶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一家四口的拆迁款。

诉前调解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被告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于是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建议两位老人委托另一儿子小林(化名)出面协调处理此事。之后,小林向法官反映,祖孙6人的拆迁款130余万元属实,但两位老人已经向明明一家支付了38万余元,两位老人为购买自住房屋及装修等花费约80万,还有生活费以及生病住院和护理费也花费约10万余元,另外,明明一家四口借款问题及两位老人赡养问题也需要解决,如果明明一家坚持主张拆迁款,则需对上述一系列家庭纠纷一并处理。

面对剪不断、理还乱家务事,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本案的根源在于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以及四原告借款问题,只有把以上问题处理好,拆迁款的分割才可能解决好,祖孙四代的矛盾才能彻底化解。

于是,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联系各方当事人,一方面耐心劝导唤醒亲情,向明明等原告梳理两位老人近年来生活开支、医疗开支等情况,另一方面又向双方两位老人及其他家庭成员释明上述家事纠纷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拆迁款的分配原则。

经过承办法官由情入理的分析和不懈努力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赡养、拆迁款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抵消双方之间债务后,两位老人向明明等四原告支付拆迁款18万余元。同时,小强与小林也当场向法官承诺,今后将与其他几个子女妥善安顿和照料两位老人。

通过承办法官抽丝剥茧、化繁为简的调解,这起千头万绪的家庭纠纷最终妥善化解,破裂的亲情得到了修复,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也得到了保障。

家事纠纷向来有着错综复杂的情感和利益纠葛,法律虽明确规定了权利和义务,但亲人之间的羁绊和纠葛却不是一纸判决所能解决的。三山经开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底色,不断诠释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作者:响水涧人民法庭 刘玲玲 卢雯雯